安庆市大沙河治理工程(桐城段)项目疑问回复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安庆市大沙河治理工程(桐城段)”,项目编号“TC20201231966”, 现针对疑问做出如下回复:
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中因本项目为纸质标,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系统中找不到该项目,不能办理电子保函,请问是否可以办理银行纸质保函?办理银行纸质保函格式能否用银行自有格式?参加2个标段投标时,是否可以只办理一个保函?
答复:桐城市交易平台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系统目前正在调试,无法办理电子保函,本项目投标担保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如参加两个标段投标只需缴纳一笔投标保证金。
2、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是本单位人员,须提供12个月社保证明。评审时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包括投标截止日所属月份(含)为基点起往前计算已经过去的连续12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例:2021年1月15日开标,则连续12个月是指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其他类推)。由于系统原因,无法及时开具2021年1月的人员社保,请问是否可以开具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连续12个月的社保?
答复:可提供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的社保证明。
3.招标文件10.13款要求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开标会,目前国家倡导远程电子开标且近期新冠疫情反复,我单位所在地北京地区已新增多例患者,河北、天津、上海等地也相继出现大面积传播感染事件,给项目经理出场开标带来困难。本项目仍要求现场开标与防治新冠传染原则相背。建议改为远程开标。
答复:考虑到近期新冠疫情反复为防止出现大面积传播感染,对处于新冠肺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名单范围内的企业项目经理无法到场参加开标的,可提供当地社居委出具的疫情防控证明(注明风险等级处于中级及以上),并安排其他人员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参加开标。另行安排的人员参加开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无须提供社保证明。
4.招标文件评分办法: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的在皖企业市场行为分值:市场行为分值≥95分,得3分;85 分≤市场行为分值<95分,得2分;75分≤市场行为分值<85 分,得1分;满分3分。本项目企业荣誉大禹奖仅加1分,而安徽本地信用分80分与95分分差达到2分,此项有保护本地企业,排斥外地企业嫌疑。建议修改缩小分值分差。
答复:执行招标文件。
桐城市乡村振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1月07日